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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乐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

发布人: 潍坊企业家俱乐部    发布时间:  2014-12-11     浏览:10537

75家危化品、烟花爆竹、非煤矿山企业,机动车保有量达17万辆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34家……数据预示着昌乐安全隐患监控治理和安全监管任务的繁重性。而另一组数据却令人欣慰:今年1至10月份,昌乐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项指标分别下降54.5%和20%,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项指标连续11年实现“双下降”,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,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。

 

底线思维,主动适应新常态。“新常态下的安全生产是一条底线,更是红线,没有突破的空间,也没有回旋的余地”,11月18日,在县政府安委会全体会议上,昌乐县长高立伯这样告诫广大干部。昌乐以“安全生产高于一切、先于一切、大于一切”、“安全生产就是最大效益”的理念,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,切实把事故预防落到实处。今年以来,县委常委会每月听取1次安全生产汇报;县政府常务会议10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;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初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,每季度亲自主持召开县安委会会议,安排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,及时、主动检查、整改,最大限度地避免、消除不安全因素。
 

治理重点,专项整治不留死角。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从11月18日至12月17日,昌乐县按照“全覆盖、零容忍、严执法、重实效”的要求,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。活动聘请专家,成立若干检查组,分区域、分行业、分领域对全县两万多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“拉网式”排查,并重点加强对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道路交通、建筑施工、城镇燃气等行业、领域的排查整改,整改实行分类整改、彻底整改、销号整改,确保整改一件、销号一件,不留死角。

 

落实责任,有效破解监管难题。昌乐县严格落实领导责任、行业监管责任、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,真正各负其责、各司其职。县级领导落实“一岗双责”和包靠镇(街、区)安全生产责任;县直有关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、事故调查处理等负直接责任;镇(街、区)对所属区域的安全生产承担全面监管责任;企业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并且还成立联合督查组,对问题突出、履责不利、工作敷衍的及时通报,严肃问责。
(以上源自经信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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