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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委积极参与“国家宪法日”集中宣传活动

发布人: 潍坊企业家俱乐部    发布时间:  2014-12-10     浏览:10689

2014年11月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,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,即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。按照市普法办《关于开展2014年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》(潍普法办[2014]15号)通知要求,我委认真组织准备,积极参与了市普法办12月4日在北海路至金马路沿胜利街两侧组织的“国家宪法日”集中法律宣传活动。根据委领导要求,委专门制作了宪法日宣传展板和宣传横幅。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参加了当天的宣传活动,专门制作了专业法律宣传展板,并安排3名专业人员现场开展法律咨询。

(以上源自经信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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